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第六十四条、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二条之规定,在街道、广场、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、健身等活动,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、时段、音量等规定,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噪声污染;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。商业活动需控制音量,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。若噪音超标,监管部门可责令改正并处罚款。上述案件中,山姆压缩机噪音及车辆鸣笛已构成违法,整改系履行法定义务。
2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之规定,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、财产安全的,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、消除危险等责任。上述案件中,受到影响的居民可依据前条规定要求侵权行为人(山姆超市)停止侵害,或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噪声监测并投诉,要求整改。
3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六条规定,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,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,但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。即在道路上临时停车,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。上述案件中,山姆货柜车违停导致交通堵塞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,交警部门可依法对违停车辆处以罚款或进行拖移。